《不如不见》

这里丢一下……

不会写文 

雷 OOC

架空 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嘛的


于锋要走这件事,其实郑轩是所有人中最先知道的。等一切尘埃落定公布出来他已经把所有前因后果起承转合连带着这几年那点有的没的消化得干干净净,所以看着别人对他小心翼翼的态度多少觉得有点好笑。

 

至于么,他脑子里闲闲掠过这么一句,说到底就是分手。何况其实他们还不算分手,确切点说,还没有人提出分手。

 

他们最后单独处一块儿的时候气氛还不错,郑轩的房间朝向好,太阳把飘窗上的垫子晒得暖融融的,他们就在那上面做爱。地方是有点儿小,姿势是有点儿艰难,但还算愉快。做完之后郑轩躺回床上补觉,眼睛半睁半闭着看于锋一件件穿起散了一地的衣服,又看着他把里层的厚窗帘也拉上。屋里刷得暗下来,屋里人的面目也模糊起来,于锋就在这时候侧着半张脸说自己大概要跳槽了,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语速比平时快了不少,声音却像不想惊动了要睡觉的人似的压小了,多少显得有点底气不足。一鼓作气说到无话可说之后就是沉默,屋子隔音效果好,把外面的蝉鸣鸟叫车声人声挡得干脆,这时候就显出尴尬来了。还好郑轩从来不喜欢为难人,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是真的没话想说了,就嗯了一声以示自己的确听到了还没有睡着,然后翻了个身把被子扯过头顶。

 

收了一个不算委婉的逐客令,于锋再看了一眼郑轩也就打开门走了,走的时候心里多少还有点失望,他没想过郑轩能开口留他,开口留他他也不会就这么留下,但也不至于如此漠然。再者他们也算是在恋爱,恋爱中的人,又总要有点不太实际的念头——心里已经把个人事业发展需求和恋人需要之间的挣扎摇摆排演过数次,忽然没了用武之地,就像浇了一盆冷水,不仅浇熄了自导自演一出狗血剧的兴致,也把整个人都浇清凉浇清醒了。

 

之后还有挺长一段时间,他们再没像“恋人”一样相处,甚至没有单独呆一块儿过,不是谁故意躲谁,只是谁都没有再故意找谁。于锋想他们之间是不是已经算是结束了,但想着那个什么都不清不楚的下午又总是心有不甘。他是喜欢干净利落的人,适应不了顺其自然,自然生长自然消亡不是他的风格。就像那时候他们交往,也是他花力气花心血弄好气氛再心怀忐忑地告白,对方看着他噗嗤笑出来,做出不太感冒的表情说你弄那么麻烦干什么,于锋看着他嘴角的笑意真切,也就不去关心别的单纯志得意满起来。

 

后来再想去,那时候笑是真的,兴致缺缺嫌麻烦也是真的,情热只掩盖的了一时,于锋也不傻,相处下来不知什么时候也有了总会分开的预感,不是这次也有下次,性格不合在他们这儿稀罕地不是一句敷衍,他纠结的倒不是分手这个结果,而是这个不明不白的终点。但是谈分手这件事,也讲究一鼓作气,他的气全都在解释跳槽这件事上用完了,现在条还没读完,人还空着,还没蓄满再去听一声“嗯”的力气。

 

一拖两拖,于锋要走的事已经昭告天下了,郑轩是所有人里最淡定的那个,他依然是最淡定的那个。别人都觉得他该有点什么,相熟的朋友用难得的谨慎说辞试探他,他就嗯嗯啊啊亚历山大,朋友更担心了,拍着他的肩膀说“郑轩你行不行啊,你别这样我跟你说异地恋有什么关系异地恋也能发展的好啊我大姑的女儿和他男朋友就是异地恋一个妖都一个魔都呢这不下个月我就要去喝喜酒了请柬都送到了哎就是我妈看她结婚又想着要催我找女朋友了简直神烦……哎,郑轩?”

 

 其实郑轩从听到异地恋就开始走神,他想到于锋第二天就要走了,去的地方比魔都远,不过是个好地方,人美景美,花开四季。明天以后大概就不会再见了,慢慢的疏远了忘记了,就相忘于江湖。但是现在呢,就在这个时间点,对面无边无际涌过来的文字泡迫使他脱离这种暧昧不明,为了堵住对方的嘴,他只能做一个决定。

 

“行了,我们已经分手了。”对方明显愣了一下,但既然是有备而来,自然也料想到了这个选项,B计划启动,眼见着文字泡就要来得更加铺天盖地。郑轩没办法,只能顺着人家的心意,起身拍了拍衣服。

 

“走呗,吃个烤串喝点小酒,今天陪陪我?”

 

就在单位后门左转穿过两条街,晚上八点钟以后才摆起来的摊,烤羊排是一绝,羊肉串也不错,蔬菜新鲜,烟雾缭绕里端盘子的小妹很是可人。郑轩和往常一样觉得有点累,这个时候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在房间里吹空调刷微博看肥皂剧。但现在他隔着一桌子烧烤冒出的热气看朋友嘴巴开合发出声音,烧烤摊太吵了,他其实听不太清楚对面的人在讲什么,但他觉得这样很好,省得自己开口,开口不如喝酒。

 

郑轩自己知道,他在这里并不只为了成全朋友的一片热心,不仅别人,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应该有点什么,所以他让自己来做点什么,随便什么,反正不是依然呆在房间里看电视。他和于锋也来过这里几次,于锋喜欢吃烤茄子和蘑菇,口味咸,羊肉要烤熟,偶尔要一瓶百威啤酒……一条一条想完他才开始惊讶自己原来还记得这么多东西。还记得有几次于锋聒噪得和对面的友人似的,拉着他说话,连说什么他都还记得,上学时候的梦想,工作以后抱负,未来,以后,诸如此类,他听一半出一半嗯嗯啊啊着,单看见男人眼里亮闪闪的光,特别好看。他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喜欢,而那个时候,他甚至趁着醉意转瞬即逝地想象那种光也飞扬在自己的眼睛里。

 

铁盘里差不多只剩竹签子横七竖八躺那儿的时候郑轩看着一桌子狼藉得出了自己确实很喜欢于锋这个结论,这多少安慰了他其实一直以来都并不那么平静的内心,就像给这几年自己也好对方也好的恩怨悲喜都找了个支点。一直在半空中飘哪儿算哪儿的一颗种子就算已经被风吹干了起码死后还能落到地上。

 

于锋拖着行李在宿舍楼底下站了一会儿,郑轩房间的灯没亮。新单位临时有事,他换了早几个小时的飞机,是时候该走了。他还没弄清楚在走之前没能再见一次郑轩自己到底是遗憾还是庆幸,就看到了郑轩正从旁边的一条巷子拐过来。

 

两人就这么隔了十来米的路停了一会儿,夜风把郑轩身上烧烤摊上喧嚣的气味吹开。郑轩说“我送送你?”然后他们就一起沿着单位前面的小巷走,于锋跟在郑轩后面,踩着他的影子,他们单位有点偏,周围很安静,气氛很好,好得像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的昨日重现,郑轩喝过酒,眼睛有点湿,路灯一照照出细碎的光芒,看向人的时候能把这光芒误判成爱意。这时候有几只知了叫了几声,于锋忽然想到都是一样的叫声,知了却不知道换了几轮,这个世界总有那么多东西,自然地生长然后死亡。好歹也叫过一阵。

 

郑轩在前面替他拦到了车,帮他往后备箱里放好了行李,他打开车门前他们拥抱了一下,不长不短,然后他坐上车去了机场。

 

他们分开的时候,郑轩的嘴唇擦过了他的脸颊,有一小块湿热久久停留在皮肤上。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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